今有徐家少年,徐朗,字汉卿,年十五。年富力强、T态风|流,姿sE尚可。因沦为乞丐无力存活,自愿卖身与林晓名下以供驱策。
注:以一个馒头相买(馒头以食,成Si契),事後不得反悔。
立字据人:林晓
中保人:城隍庙所有乞丐(後面一排乌起码黑的手指印)
卖身人:徐朗
大齐王朝大兴三年鱼粮县城丰乐镇外城隍庙
契约已成,一式两份。
林晓乐颠颠的收起自己那一份,随手甩给徐朗另一份。“喏,收好了,这可是你的身份证明。”这姑娘还在那沾沾自喜的。
徐朗看着手中这份不l不类的卖身契,哭笑不得的。他很想提醒某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姑娘,这东西不到官府备案是没有法律效力的。不过看那姑娘一脸傻缺,他决定……安静的做一个美男子。
东西都收拾的差不多了,林晓为了感谢大家的相救,特意用身上为数不多的银子买了些米、r0U和酒,给城隍庙的乞丐们吃了一顿好的。
这些乞丐平日里都是饥一顿饱一顿的,别说酒了,就是饭都很难吃上。当城隍庙里飘出饭菜的香味儿,一群乞丐就跟过节似的开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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