试想,当突然看见另外一个自己也很熟悉的“陌生”男人骑在一个心已不属于自己,身体也曾经主动献给过别的男人的“妻子”身上时,前去捉奸的“老公”心里的滋味、痛苦旁人难以想象。
退一万步讲,即使捉奸的捉个正着,达到了污辱对方的目的,称心如意了;人家被捉的还挺高兴呢!
这正好给了他(她)们离婚的借口。
以前要偷偷摸摸,现在反正已经丢完人了,彼此的信任没有了。
再没有可忌讳的了,正好破罐破摔。
总之,捉奸虽然痛快,但是后续不好。
捉完奸后多半家庭往往保不住了,“捉奸”的一方除了道德地位高点,打官司能多分点财产,在心理方面反而吃亏。
有些人幻想什么“捉住一次以后下次他(她)便不敢了。”
纯粹是痴人做梦。
心是不死的,人家还会找更隐秘的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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